协议离婚分家产婚内债务被判共担
【中原经济网讯】身边的事儿
2013年5月,苏某以需要购买货车营运为由,向朋友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承诺1年内一次性归还。转眼还款日期已到,出借人多次催讨,可苏某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后来甚至连长沙白癜风专业医院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2014年7月24日,债权人将苏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苏某夫妇共同归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庭审中,苏某的妻子韩某出具了一份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2014年7月17日韩某和苏某自愿离婚,双方约定借款所购买的货车归男方苏某所有,婚内债务均由男方承担。据此,韩某辩称,借款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笔借款是用于购买货车,离婚时自己放弃了货车所有权,没有享受收益,同时还约定了婚内共同财产和债务均由男方承担,因此,这笔5万元的借款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苏某一人承担。债权人则认为,苏某借钱买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男方苏某一人承担对债权人没有效力,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该笔借款有借条和转账凭证证明,重庆治疗银屑病且发生在韩某和苏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韩某没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系苏某的个人债务,应认定为两人的共同债务,遂判决韩某、苏手臂吸脂手术某偿还5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一审判决后,被告韩某不服提起上诉。7月8日,许昌市南宁白癜风专科医院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发生在韩某和苏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条中未注明系苏某个人债务,上诉人韩某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苏某借款时,出借人知道他们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两人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胡斌实习生刘强通讯员孟俊克李锐)
- RFID系统的使用机会与风险核桃壳喷沙机玻璃胶挡车器电导仪器Frc
- 凯斯工程机械发布第八代轮式挖掘机新品0慢跑鞋广告公司场强仪破胶机实验器材Frc
- 秦彦伟荣获陕汽控股最美陕汽人称号0塑料蝶阀铜川夏威夷果三角阀高低床Frc
- 西门子全集成数字化称重技术理念亮相于MIAV功放羊眼圈奔驰配件试压泵雪茄剪Frc
- 赢创工业集团公布2009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播种机械数控加工卫星电话罐头食品电抗器Frc
- 京东金融发布机房智能巡检机器人混凝剂电镀银按钮开关跑步鞋封口机Frc
- 吉林2009年碳纤维产值1500万元丝印网纱防爆电机犬用便器女鞋驱动泵Frc
- 海南小木片俏销国际大市场钻具汕头喷头调频音箱炊具挂盘Frc
- 三一发布2006年报产品链构筑未来竞争力新余压铸机环保设备专业浴缸电泳仪槽Frc
- 石煤机首台电牵引采煤机实际应用成功桂林花砖腰线液压马达搅拌机捻线机Frc